你公司《关于腾辉燃气管道工程穿越新乡市境内省道处理施工答应的请求》收悉。经研讨,现批复如下:
一、依据《公路法》、《公路安全维护法令》有关规定,赞同该工程穿越S306(K29+495m)处、S306(K49+585m)处、S230(K12+020m)处共三处施工答应的请求。
二、请你公司在施工期间做好以下作业
(一)严厉依照上报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,保证施工路段正常通行。
(二)积极主动与新乡市公路管理局签定保通、安全、赔补偿等相关协议后,方可进行施工。
(三)拟定缜密、切实可行的车辆保通计划,要建立显着的警示标志、标牌和安全防护办法,安排保通人员做好交通安全作业,遇到状况及时和谐引导,保证施工期间车辆安全疏通。
三、新乡市公路管理局要加强对该涉路工程的监管作业,施工完成后,两边要及时检验,保证公路及隶属设备的无缺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遇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疏通状况,应及时上报省公路部分。
四、在往后管道施工处,因穿越形成的公路质量及安全问题,应由河南省开展燃气有限公司担任。